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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签订全面性安排免双重课税

港府发言人昨日宣布,香港已与澳门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安排(全面性安排),标志著港澳将建立更紧密的税务合作关係。这是香港与贸易伙伴签订的第43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安排。

港澳签订全面性安排免双重课税

全面性安排将有助加深港澳两地的经济贸联系,鼓励商界在两地营商投资,促进人才培训和交流,并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

去年,澳门是本港第19大贸易伙伴。随著两地签订全面性安排,香港已经与其首20大贸易伙伴中的14个国家或地区签订相关协议。

在澳从事跨境海空陆运免税
在全面性安排下,香港居民就源自澳门的收入在澳门所缴纳的税款,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徵收的税项。

至于澳门居民而言,在香港已缴纳税项的收入可在澳门获豁免征税,或在香港所缴纳的税款可抵免澳门就同一笔收入所徵收的税项,从而可避免双重课税。

此外,全面性安排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安排:1.香港居民如在澳门从事跨境海运、空运和陆运赚取利润,毋须在澳门征税;及2.受僱于香港的合资格教师或研究人员在澳门认可的教育或科研机构从事教研工作时,如有关收入已在香港征税,可在澳门享有为期3年的免税待遇。

全面性安排将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安排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须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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