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体制的重要构成,已成为考量一国或地区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环节,税负的高低也是影响投资回报率的关键因素。
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已经发布58份“一带一路”参与国、沿线国家和地区税收指南。内地企业投资香港面临的税务风险类型繁多,形式各异,以下为创百汇整理香港投资税收风险回避指南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简介: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是我国的两个特别行政区之一,由香港岛、大屿山、九龙半岛以及新界(包括262个离岛)组成,岛屿总面积 1,104 平方公里。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除了烟、烈酒和动力用的燃油(汽油、柴油等)之外,香港不对其他进口物品征收关税。香港是亚太地区乃至国际的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拥有邻近 很多国家和地区不可替代的优越地位。
时至今日,香港已成为全球第十大贸易经济体系。以成交额计算,香港是世界第四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市值计算,香港股票市场是亚洲第四大市场。
1、内地和香港税收协定
香港目前已与37个国家签订税收协定。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税收协定在2006年签订,截止2017年8月中国内地与香港共签署了四次议定书,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税收协定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内 地和香港税收协定主要就所得税领域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跨国逃避税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香港税收抵免政策
协定通过对非居民所得的征税权在居民一方与来源一方之间进行分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来源一方的征税权,能够有效避免双重征税。但协定并没有完全消除来源国的征税权,香港特别行
政区对中国内地居民来源于香港的收入在满足一些条件或者情形下仍然享有征税权。对于两方均有征税权的一项收入仍然存在着双重征税。
因此,2006年协定的消除双重征税条款规定了税收抵免制度,其目的和功能就在于让居民纳税人一方承认所得来源一方征税的税额,并在此基础上在居民纳税人一方给予税收抵免优惠,从
而进一步消除双重征税。因此,中国内地居民应当特别关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取得的收入按照协定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征收所得税后如何在中国内地进行抵免,并能够在内地依法享受抵免
优惠,从而降低税收成本。
★在香港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中国企业投资香港面临的税务风险类型繁多,形式各异。本章将重点从信息报告风险、纳税申报风险、调查认定风险、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和其他风险五个方面阐述投资香港可能遇到的税
务风险。
1、信息报告风险
登记注册制度,香港政府对在香港从事经营活动没有特别的税务登记要求,香港商业登记署从属于香港税务局,所以完成商业登记,即视为完成税务登记。
2、纳税申报风险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纳税申报风险;在香港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的纳税申报风险;在香港取得与常设机构无关的所得的纳税申报风险。
3、调查认定风险
受控外国企业调查风险,香港是全球知名的低税率国家,企业所得税实行16.5%的低税率,股息或资本利得不纳税。企业投资香港,除考虑投融资平台外,利用名义持有的股份、资金和无形
资产获取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所得,相关所得缴纳较低甚至不缴纳税收,相关利润长期留存公司账面不做利润分配汇回,实现延迟纳税,甚至长期体外循环寻求永远不纳税。
4、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
根据对现有中国内地企业投资香港的情况了解,很大一部分是以香港作为海外投资的桥头堡,通过香港公司辐射全球其他国家的投资,这样的投资架构安排主要是考虑到香港无外汇管制、法
制也相对健全、税制简单、税负相对较低,同时也在积极开展与海外其他国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投资引进、融资安排、税负控制、未来退出等提供灵活性和弹性。
★其他风险
1、并购重组的税务风险
企业投资香港前,通常根据企业经营战略、业务需要、香港的商业和法律环境,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
2、投资退出的税务风险
投资退出作为战略收缩与调整的方式,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既可通过高溢价退出获得特殊收益和现金流,也可及时退出经营不善的项目或业务,实现有效止损。